广告培训
中国广告协会关于举办新《广告法》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5-07-03    来源:中国广告协会    阅读:6038 次

中广协〔20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广告协会,中广协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各广告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称《广告法》),提高广告活动主体、广告监管部门和广告行业组织对新《广告法》的认识与应用水平,做好新《广告法》实施前的业务转换与衔接工作,中国广告协会定于2015年7月举办新《广告法》培训班。请各地广告协会和中广协各分支机构组织广告经营单位积极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5年7月30--31日(29日报到)
    二、培训对象
    广告经营单位从事广告策划、创意、设计的专业人员,大众传播媒体单位广告审查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广告主企业及广告经营单位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各地广告监管部门和广告协会相关工作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拟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广告司领导,地方工商(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部门领导,就新《广告法》立法目的及修法的有关情况、新旧《广告法》修订内容对比解析及应用、广告监管工作方法和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讲解。
    四、培训地点
    中广国际文化创意培训中心(上海嘉定区汇源路188号)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广协学术培训部
    联系人:关瑞鸿 010-63317503 13521158208
    陆 杨 010-63319068 18610249525
    吴东彬 010-63329758 13911884158
    (二)中广国际广告创意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印丽芳 13262679947
    七、其他事宜
    (一)培训期间不接机(站),请学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学员住宿(报到)地点:美龙大酒店一层(上海嘉定区汇源路788号)。
    (二)参训人员请提前将培训费于7月16日前电汇至以下账户,并持电汇凭证到现场报到,如有特殊情况请现场交付,报到现场支持银行卡和公务卡。
    缴费户名:中国广告协会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200003609089072708
    (三)请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于7月16日前发送到以下地址:
    传真:010-63319068;邮箱:
caa_xxfwzx@sina.com;QQ:106064887
    回执发送后请致电中广协学术培训部确认。

    附件:新《广告法》培训班回执

中国广告协会
201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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