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浙江省工商局 浙江省广告协会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8-02-05    来源:    阅读:4296 次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协会,省广告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安排,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作用,助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省工商局、省广告协会决定联合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比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参赛作品应紧扣“放心消费在浙江”这一主题,着重围绕诠释建设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大意义、宣传“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工作举措与成效、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与文明健康消费方式、弘扬“放心消费”先进典型和事例等方面进行创作并发布。

二、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省工商局主办,省广告协会承办,市场导报社协办。在省广告协会设立比赛活动评委会,负责作品收集和组织评比工作。

三、作品征集

在省内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公交、建筑工地围挡、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海报等载体发布的“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

各地广告协会负责选送本地作品;省级媒介作品直接报送省广协。

选送作品分为音频、视频、平面三类。

四、比赛流程

(一)各新闻媒体和广告机构创作公益广告作品并发布;

(二)向当地广告协会报名提交参赛作品;

(三)各市广告协会初选;

(四)由各市广告协会统一报送至省广告协会;

(五)评委会评审;

(六)表彰奖励获奖作品。

五、时间安排

(一)发文部署:2018年2月;

(二)作品征集:2018年3至12月;

(三)作品评审:2019年1至2月;

(四)表彰奖励:2019年3月。

六、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数量和质量情况设置。

七、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认真组织。本次比赛有利于调动各级媒体各类媒介参与“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积极性,推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深入推进。各地要认真组织本地新闻媒体和广告机构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并积极报送参赛作品。

(二)严格把关,择优报送。各地要从严把关,严格把握主题鲜明、创意突出、制作精良、影响力好的标准,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切实把优秀公益广告作品选送上来,并确保选送数量不少于下达任务数。

(三)统筹结合,扩大影响。各地要将本次比赛与“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紧密结合,以公益广告比赛为载体促进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以公益广告投放宣传实效检验参赛作品含金量,进一步扩大“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广告协会赵小燕,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省工商局702室,邮编:310005,电话:0571-89767022,邮箱:77183161@QQ.com。

 

附件:1.“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比赛作品要求与

规格

2.各市报送作品任务表

3.“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比赛作品登记表

4.“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比赛作品汇总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广告协会

                                2018年2月1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印发

 

    相关附件下载: 浙工商广[2018]2号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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