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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杰出广告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19    来源:    阅读:4068 次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协会,省广告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产业人才发展规划(2017—2022年)>的通知》(浙宣〔2017〕63号)精神,积极培育广告领军人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加强广告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广告业提升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省工商局、省广告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杰出广告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省专门从事广告经营管理或创意设计的人员。

二、评选类别

杰出广告创意人、杰出广告经理人。

三、评选标准

(一)杰出广告创意人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与广告宣传导向;

2.从事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广告创意能力突出,在本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所创作的广告作品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

(二)杰出广告经理人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与广告宣传导向;

2.具有从事广告行业10年以上资历的经营者或管理者;

3.所经营管理的广告单位、广告企业业绩突出,经营额、知名度等处于行业前列,其中广告企业须具备中国广告协会认定的三级以上资质;

4.关注行业发展,热心广告事业,在本行业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5.所经营管理的广告单位、广告企业近两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四、评选程序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市局、广告协会初选,于8月31日前推荐上报,由省局、省广告协会组织评定。

五、申报材料

(一)填写《2018年度浙江省杰出广告人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签署意见及盖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7183161@qq.com;

(二)在推荐表上粘贴候选人正面彩色两寸电子照片;

(三)提供个人就职证明或所经营管理单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供个人或单位有关资质、信用、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所报各种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好评选工作,切实把本地最突出的广告人推荐上来。本次评选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2018年度浙江省杰出广告人申报表.doc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广告协会

                                     2018年4月18日 

 

浙工商广〔2018〕6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杰出广告人”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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