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告协会致全省广告经营者倡议书
2020年2月3日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展开一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作为广告经营主体,有责任、有义务自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维护好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为此,浙江省广告协会特向全省广告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循《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广告经营活动,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格履行广告主体责任。
二、不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不发布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等内容的广告;不发布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三、加强广告发布审查,科学甄别广告内容,坚持职业操守,不信谣、不传谣,严格涉及“新型冠状病毒”广告及相关内容的审查把控,杜绝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四、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相互监督,对发布违法、虚假、误导等广告内容的,及时举报、联合抵制。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利用自有广告媒介资源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防控,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