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
浙江省广告协会关于广告企业资质认定的通知
日期:2022-11-17    来源:    阅读:2332 次

各市广告协会、省广告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广告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和浙江省广告企业资质认定的通知》,企业自主申报,浙江省广告协会资质认定委员会认定,全省2022年第一批15家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一二三级广告企业,其中一级6家,二级7家,三级2家。被认定的广告企业,其资质等级有效期为3年,自2022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浙江省一级广告企业

(一)综合服务类

浙江鑫启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湖州统艺广告装潢有限公司

浙江贝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浙江一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设计制作类

湖州中杰创意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瑞网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浙江省二级广告企业

(一)综合服务类

湖州泰仑广告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悦动公交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诸暨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设计制作类

安吉标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诸暨市唐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三)媒体服务类

绍兴天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丽水南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浙江省三级广告企业

(一)设计制作类

浙江鹏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浙江老莲广告有限公司

希望被认定的广告企业不断努力,勇于创新,再创佳绩。希望各市广告协会继续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不断提升广告企业形象,以促进我省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广告协会

     20221115


浙广协[2022]20号-浙江省广告协会关于广告企业资质认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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